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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三期孵化器(铜陵市义安区绿色食品冷链物流园、义安区特色农产品(凤丹)产业示范园区)EPC项目监理(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三期孵化器(铜陵市义安区绿色食品冷链物流园、义安区特色农产品(凤丹)产业示范园区)EPC项目监理”(招标编号:TLGC20260044)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如下澄清修改: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澄清如下:

1、疑问: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定标相关佐证材料,请问系统中定标因素放在什么节点哪个位置?

答复:在系统节点中另增加了“定标因素”节点,投标人定标的相关材料可以在“定标因素”节点中上传。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三、本次澄清回复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安徽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