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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配套改扩建工程项目-10kV、110kV电力电缆采购(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绿色能源产业基地一期配套改扩建工程项目-10kV、110kV电力电缆采购”(招标编号:TLGC20260063)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线电缆)。

2.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人在电缆敷设完成前需对现场电缆有看管义务的要求;

3.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检测检验费和试验费内容的要求。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货物清单表)中第4项电力电缆(铜芯)AC10kV YJV 1×240mm²备注内容:接地电缆、回流线、同轴电缆。

5.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货物清单表)中第9项电缆防爆壳备注修改为:110kV,ZC-YJLW03-Z64/110-1×630mm²,非金属材质。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货物清单表)中第10项接地直接接地箱、第11项接地交叉互联箱、第12项接地保护接地箱备注统一修改为满足现场使用要求,满足规范及验收要求,10kV。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体系认证评审项中,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范围统一修改为:认证范围包含电线电缆的生产。

8.问题: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需要包含110kV?

回复:不需要。

9.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请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10.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5月06日09时15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光合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