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港江北港区铁水联运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编号:TLGC20260077)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新建航标一项,但图纸中未见新增专用浮标及示位标规格及具体型号,可否提供结构详图?
答:示位标(岸标)参照10m铝合金塔型岸标;专用浮标参照10m船标,含锚系设施,具体以满足航道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2、请问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等图表和框图内字号是否一律为四号?若图表和框图内字号是否一律为四号,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施工总平面图、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等图表A4幅面恐难以满足,施工组织设计所需图、表能否以图片格式进行缩放,以适应表A4幅面?
答:图表和框图内字号为三号至八号,投标人自行选择相适应的字号。
3、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版工程量清单,水运工程-陆域形成-陆域填(铺)筑基层工程量为317936.5方,根据第一次澄清后和第二次澄清后的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均为257039.75方,根据设计图纸《陆域形成设计说明》第5.2条,填方量为37.08万方。根据项目特征“回填料符合图纸要求,土源及运距自行考虑,含2204方渗水土;由投标单位勘查现场综合考虑后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有以下疑问:
(1)项目特征中说明“含2204方渗水土”,但在清单第24项(清单编号100403001008)单列了2203方渗水土,两项工程量是否重复?如果重复,报价时列入哪一项?
答: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后期据实计量。
(2)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差异较大,以哪个为准?
答:以澄清后清单工程量为准。降水强夯地基处理项目特征中已注明包括强夯垫层(0.5m厚碎石垫层)、夯坑补充回填料,此部分工程量不再计入陆域填(铺)筑基层。
(3)陆域形成挖方、陆域填(铺)筑基层、降水强夯地基处理三项工程量的项目特征中均说明“ 由投标单位勘查现场综合考虑后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是指工程量不调整还是综合单价不调整?
答:综合单价不调整。
4、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土石方工程中机械运土方特征描述仅为开挖利用方内部倒运,未明确该部分土方是否需要弃置,清单是否需要补充余方弃置外运一项?土建部分是否需要补充挖桩间土方一项?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5、建筑工程中闸口门区雨棚(土建)金属结构工程中钢板屋面板与屋面及防水工程中屋面卷材防水一项,项目特征完全一致,是否存在错误,需要修改?
答:屋面卷材防水清单项(清单编号010902001001)仅计取防水内容;钢板屋面板清单项(清单编号WB010605003001)计取除防水内容外的其它项目特征内容。
6、工程量清单偏差调整基数存在歧义。条款位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五条第七款;合同专用条款 12.1 (2)上述条款对工程量偏差“3%以内不调整”的表述存在两种不同理解:(1)仅对超出3%的部分工程量调整价款;(2)偏差超过3%时,对超出部分的价款进行调整。这两种理解对最终结算金额影响巨大。为杜绝争议,恳请贵方明确:此处的“3%”是指“工程量偏差的百分比”还是“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增减额的百分比”?建议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统一、清晰地约定计算规则与示例。
答: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7条。
7、清单误差异议期限过短,程序不尽合理。条款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对清单误差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认可。考虑到本项目工程体量大、专业复杂,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量清单的复核、计算并提交详尽材料,时间极为紧张,难以保证复核质量。此条款可能使投标人因非主观原因丧失合理调价权利,易引发履约纠纷。建议适当延长异议期(例如,延长至 2-3 个月),或约定在施工图详细审查后的一定时间内,可对重大清单漏项、错项另行提出。
答:时间不调整。
8、多项措施费用包干范围模糊:清单总说明中要求“专家评审论证费”、“基坑防护措施费 ”、“钢结构检测及措施费 ”、“沉降观测”、“迎检配合费 ”等多项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此类“兜底 ”条款模糊了报价范围,极易产生结算争议,且控制价中未见体现。建议将其中可预见的、具有明确工作内容的项目(如专家评审、专项检测等)单独列项或给出暂估价,无法单独列项的明确其包含的具体工作范围。
答: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
9、临时用地等前期协调风险与费用不匹配。条款位置:专用条款4.1.7。疑问与建议:要求承包人负责所有临时用地手续、费用(租地、复垦、补偿等)及地方关系协调,且费用包干。此部分工作受地方政策、村民意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极大,费用在投标时难以准确预估,控制价中也未单独计列。建议将此部分费用改为按实结算,或设置一个较高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主导或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答: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
10、部分违约条款过于严苛。条款位置:专用条款 4.7(人员更换)、11.5 (逾期违约金)。疑问与建议: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需缴纳高额“审查费”(项目经理50万元),且逾期违约金高达10万元/天。此类惩罚性条款远超因相关人员更替或一般工期延误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不符合《民法典》中关于违约金补偿性为主的原则,可能因人员突发疾病等正当原因对承包人造成不合理负担。建议将人员更换费用调整至合理成本补偿水平,并参照行业惯例设定更为合理的逾期违约金标准。
答:本项不予调整。
11、建筑工程清单中第50项绿化工程,对应图纸为26年4月30日上传招标图纸中“4.24 ZT-01绿化总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图号:LY-ZT-S-01。
12、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投标人应以本次澄清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铜陵江北港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