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义安区光伏发电和储能(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LGC20260173)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序号 | 条款项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11.1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协商确定:90000.00元 支付主体:□ 招标人 ☑ 中标人 (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 支付主体:中标人 | 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费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 100万元×1.000%=10000.00元 400万元×0.700%=28000.00元 500万元×0.550%=27500.00元 4000万元×0.350%=140000.00元 5000万元×0.200%=100000.00元 15000万元×0.050%=75000.00元按24%计算得:91320.00元,四舍五入取整得90000元。 支付主体:中标人 |
2、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安徽润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