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义安区新能源智慧虚拟电厂示范应用项目”(招标编号:TLGC2026023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单位一家同时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全部工作,不存在独立分开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正常仅由建 设单位、监理单位、EPC总承包单位三方盖章。请问:本次招标评审中,EPC工程总承包业 绩对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仅有建设、监理、总承包三方盖章,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EPC总承包单位一家同时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EPC总承包单位盖章可视为已涵盖其设计、施工双主体责任,但需同时提供该项目设计、施工均由同一总承包单位(同一法人)承担的证明材料,不认可同一集团下的不同子公司拆分承担的情形,其余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二、具体内容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铜陵金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