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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新江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6SF0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新江花园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3.其他要求

采购文件原文:

1报价要求:人员工资(含绩效考核)不低于铜陵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2320元/人/月,拟派人员中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数不得少于总拟派人数的80%),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最低缴纳标准为1036.72元/人/月,人员意外伤害险不得低于260元/人/年。节假日人员人数要求不得低于日常工作人数。

供应商总报价不得低于政策性费用,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序号

缴费项目

人数

(人)

费用(元)

时长

小计(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27

2320.00元/人/月

12月

751680.00

B

社会保险

22

1036.72元/人/月

12月

273694.08

C

意外伤害险

27

260.00人/年

1年

7020.00

小计(A+B+C)

1032394.08

D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69376.88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1101770.96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序号

缴费项目

人数

(人)

费用(元)

时长

小计(元)

A

最低人员工资

27

2320.00元/人/月

12月

751680.00

B

社会保险

22

1036.72元/人/月

12月

273694.08

C

意外伤害险

27

260.00人/年

1年

7020.00

小计(A+B+C)

1032394.08

D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34688.44

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1060062.52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铜陵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320 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431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重大疾病补助单位须缴纳 6.39 元/人/月。

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缴费费率:23.9%)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医疗保险 7%、失业保险 0.5%、工伤保险 0.4%。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 3.36%;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物业服务单位应考虑合同履约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

4)若物业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拖欠员工工资达到两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招聘到合格人员并到岗任职。一年内服务不得中断,如出现人员离职、辞退等情况,供应商需在7个日历天内招聘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人员(人员要求不得降低)并上报给采购人。

现修改为:

1报价要求:拟派人员中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数不得少于总拟派人数的80%(即不少于22人));已退休的人员须为其购买人员意外伤害险。节假日人员人数要求不得低于日常工作人数。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铜陵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320 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2)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铜陵市市区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4311元/人/月),重大疾病补助单位须缴纳6.39元/人/月。

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缴费费率:23.9%)组成为: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4%。

(即:社会保险需用人单位缴纳部分最低缴纳标准为1036.72元/人/月)

3)人员意外伤害险不得低于260元/人/年

4)一般纳税人税金6.72%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计算;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5)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以及服务本项目所需的服装、工具、耗材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将上述费用计入响应报价,未计入的,其报价可能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并依法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2)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物业服务单位应考虑合同履约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

4)若物业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拖欠员工工资达到两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招聘到合格人员并到岗任职。一年内服务不得中断,如出现人员离职、辞退等情况,供应商需在7个日历天内招聘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人员(人员要求不得降低)并上报给采购人。

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最后报价的评审标准、磋商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要求同步修改。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728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4.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已重新修改,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址:铜陵市泰山大道673号

联系方式:0562-211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铜陵市公交总公司对面东宸酒店16层

联系方式:0562-2808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62-280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