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6SH0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郊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中心配套医疗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更正内容:
1.1现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页码 | 原文 | 现修改为 | 原因 |
P45 | 病历车-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 病历车-不属于医疗器械 | 按照规定,病历车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
P46 | 病例夹-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 病例夹-不属于医疗器械 | 按照规定,病例夹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
P47 | 心电监护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 心电监护仪-属于第二或三类医疗器械 | / |
P49 | 抢救车-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 抢救车-不属于医疗器械 | 按照规定,抢救车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
P50 | 医用洗衣机-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 医用洗衣机-不属于医疗器械 | 按照规定,医用洗衣机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
P51 | 医用烘干机-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 医用烘干机-不属于医疗器械 | 按照规定,医用烘干机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 |
1.2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本次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条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其所属类别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和调整政策为准(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注册类别与分类目录不一致的,或者与招标文件备注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类别(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所投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类别(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为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保持不变。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9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郊区人民医院
地址:铜陵市郊区灰河乡桥北新区116号
联系方式:1595622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笠帽山东路235号天工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0562-286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工
电话:0562-286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