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 业绩承诺函.pdf
  •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pdf
  • 主要标的承诺函(服务).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铜陵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2026SF078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中标(成交)金额:2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清单动态更新、“十五五”涉气主要污染 物减排项目清单编制、驻点技术服务以及招标文件约定其他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号,配套驻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谢大信、王晋汪自东许磊祝新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2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时间

1

安庆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2

临沂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8日

3

盐城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项目

盐城市生陈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0月28日

4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5

信阳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6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

联系方式:0562-2615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4座16层

联系方式:1575603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75603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