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 (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分享:

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T20260004

、项目名称: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叁拾叁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300号B单元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 25680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智能虫情测报灯

品牌(如有):金森

规格型号:JSCB

数量:2台

单价60000.00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俞玲、俞霞、王娥梅、孙艳侠、朱向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金额:2.5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

1

东海县平明数字化智慧农场项目

2024.7

2024.12.10

 

2

南京傅家边现代农业示范园智 慧农业项目

 

2022.6.15

 

2022.10.15

3

黄花塘智慧果园物联网项目

2023.6.10

2023.9.30

4

响水县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2023.11.28

2024.12.5

 

5

南京农业大学三亚研究院南繁 智慧基地建设项目

 

2023.8.8

 

2023.11.8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长江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656297186)。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长江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县枞阳镇老职教中心

联系方式:15656297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骏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众阳一品2-106

联系方式:1585563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5855638999

 

 

 采购人:安徽长江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骏通建设有限公司

20260130

附件:
业绩一览表--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pdf
主要标的一览表--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pdf
中标结果公告--数字无人农场示范项目(二次).pdf